质疑供应商:****
地址:**市**新区东部紫云路1****花园第8#、9#、商业网点裙楼1单元1405房
邮编:535000
联系人:林华慧 联系电话:186****6604
贵公司2025年02月08日以现场书面形式送达的柴油发电机采购及安装(QZZC2025-J1-990023-GXHC****公司已收悉,****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就贵公司质疑函中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回复:
质疑事项1:中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2,标的名称母线槽,品牌为泽腾,生产****公司。经在****总局**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网站查询到该品牌母线槽未做3C强制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国认证认可条例》以及****总局发布的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母线槽明确被列为需要进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只有通过认证并获得相应证书的产品,才具备合法进入市场流通和参与项目建设的资格。
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质疑事项回复1:我公司根据贵司提供的母线槽”制造****公司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信息进行了核实,确实未查询到其制****公司的3C认证信息,因而请被质疑人同麟(浙****公司对此质疑事项做出相应答复,其回复:”2023年8月10日,****总局发布《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依据该文件,标的名称母线槽,属于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第三类低压电器(2种)第**9项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其属于文件规定的标记**的12种产品实施自我声明程序B****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产品。即:该类产品不再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只需在出厂时,****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并自我声明。而后获得3C产品标识,贴在产品上,即可合法进入市场流通和参与项目建设。”并附相关文件详见附件回复函。
据以上同麟(浙****公司的回复相关资料,经复核,我公司根据编号:****:2019年《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我声明文件中的4.3签署并提交自我声明(以上符合性信息报送完成后,系统根据报送信息自动生成“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生产者(制造商)、授权代表(适用时)指定的签字人签署后上传系统,完成自我声明提交。自我声明相关信息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内容进行查询,在****总局**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网站上查询所有参与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母线槽”的生产者(制造商),****公司和其中一家生产者(制造商)未有查询到有关自我声明的信息。其余的均有查询到自我声明的信息(已做截图保存)。成交供应商同麟(浙****公司的响应文件技术要求偏离表”2.母线槽技术参数需求概述:255米,2000A,进出线箱,始端箱、过渡排、含所需的连接器、软连接。采用全铜,国标。”为无偏离。根据成交供应商同麟(浙****公司提供的回复函材料中显示,无法证明成交供应商同麟(浙****公司提供的产品与采购要求符合,质疑事项成立。
综上情况,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1成立,该项目后续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办理。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政府****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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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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