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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号泊位卸船机自动化作业控制系统技术开发服务项目澄清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401号泊位卸船机自动化作业控制系统技术开发服务项目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修改为:“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起重机制造或安装或修理或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桥式起重机(A)或门式起重机(A)”。
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企业财务状况修改为以下内容: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附注)打分。
1、优(4.1-5.0分):现金流量优、经营状况优,近三年均有盈利。
2、良(3.1-4.0分):现金流量良、经营状况良,近三年有两年盈利。
3、中(2.1-3.0分):现金流量一般、经营状况一般,近三年仅有一年盈利。
4、差(0.0-2.0分):现金流量差、经营状况一般,近三年均为亏损。”
三、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