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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住****社区屋面防水维修项目
三、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结果
变更内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经核查,该质疑事项成立。经复核,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法定成交条件。现撤销本次成交结果,本项目终止采购(流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市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方式:0454-****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写字楼3号楼25层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451-****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