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柳州市鱼峰区鸡喇村、水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C、D级危房改造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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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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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关于“**市**区鸡喇村、水南村**村改造项目(C、D级危房改造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2026-11-06 17:45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市**区鸡喇村、水南村**村改造项目(C、D级危房改造地块)”红线定点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区鸡喇村、水南村**村改造项目(C、D级危房改造地块)”

二、征收范围:****规划局颁发的《****规划局关于重新出具**市**区鸡喇村、水南村**村改造项目(C、D级危房改造地块)规划意见的复函》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上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征收部门:**市****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市**区征地拆****服务中心。

五、征收补偿:按《**市**区鸡喇村、水南村**村改造项目(C、D级危房改造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六、签约期限:自征收部门公布通知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六十日内。

七、办理房屋征收补偿登记等相关手续以及咨询地点:**市**区征地拆****服务中心(西江**二巷**区司法大楼211室)。

八、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如对征收决定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政府

2026年11月6日

****办公室 2026年1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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