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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县2026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农机站宿舍实施方案的请示》(平镇政函〔2026〕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居住安全的需要,同意建设**县2026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农机站宿舍。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建设地点: **县**镇马渭码头街。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改造原农机站一栋2层宿舍楼,总建筑面积186.52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屋面改造、外立面改造、室内改造、局部墙体加固修缮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18.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0万元,预备费1.39万元。根据《****财政厅关于转移支付预下达2026年城镇保障性**工程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一般债券)的通知》(桂财综〔2026〕25号),项目建设资金通过2026年城镇保障性**工程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一般债券)安排解决。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等。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