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6年10月30日 |
| 标 题:关于**市**镇2026年第三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靖发改投资〔2026〕374号 |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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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定**市**镇2026年第三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武政函〔2026〕1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隐患,保障群众通行安全需要,同意**市**镇2026年第三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镇凌安村、义兴村、巡**、华表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一)**镇凌安村甘蔗种、义兴、巡****基地产业路损毁修复工程:1.凌安****基地产业路维修硬化长度600米、宽3.5米;2.**镇义兴村巴**弄表烟稻轮作产业路维修,长200米、宽3.5米,修复路肩墙2处;3.巡**果郎屯烟稻轮作产业路塌方维修建护坡长30米、高3米,道路维修硬化长度38米、宽2.5米。
(二)**镇华表村上表至弄华屯级路道路损毁修复项目:修复塌陷路基长50米,**挡墙高8.5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7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第三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建设期限为2026年10月至2026年12月。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市**镇2026年第三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
**市**镇2026年第三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工程 | √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监理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10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