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西江流域(**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储备申报工作,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择优确定技术服务单位。本次询价包含3个独立项目,报价单位可自主选择参与其中任意一个或多个项目报价,各项目独立评审、单独确定成交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
1.贺江上游(**段)湿地保护修复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规划及报告编制服务
2.**县库区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规划及报告编制服务
3.贺江流域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县森林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勘察、规划及报告编制服务
报价单位可自主选择参与任意一个或者多个项目报价,不要求全部响应;同一单位可同时承接多个项目。
开展现场勘察、现状调查、配套规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同步完成西江流域(**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申报所需各类专题支撑材料;全程配合项目入库申报、专家评审、文本修改完善,直至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满足自治区申报入库要求。
报价为对应项目包干总价,包含现场勘察测量、报告编制、多轮评审修改、专家对接、差旅、资料印制、税费等全部费用。最终支付金额以实际下达资金为准。
本项目工作经费执行自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申报及实施方案编制审查相关要求:单个子项目安排的工作经费总额控制在项目总投资的 2% 以内,且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经费列支范围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 号)、《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6〕7 号)执行。报价单位应当充分知悉该控制规则,合理测算报价。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咨询资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与所报项目相匹配的工程勘察、生态/林业/水利工程设计资质,熟悉**、西江流域(**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申报政策及技术审查要点;
3.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修复、林业、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同类生态修复项目编制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若同时报多个项目,资格证明材料可只提供一套,但每个项目须单独提交对应报价文件,单独封装。
1.每个意向项目单独密封包装,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
2.报价函;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报价的,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信用查询承诺书;
7.该项目服务实施方案、进度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承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西江流域(**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申报时序分批提交成果,按期完成入库申报所需全部技术文件,配合主管部门完成评审修改直至成果审查通过。
1.本公告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算,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13 日 17:30(**时间,逾期不予接收)。
2.报送地点:****办公室
3.提交方式:支持现场递交或者邮寄送达;多个项目密封件可一并提交。
********小组,分项目独立评审。在满足资质、成果质量、进度要求前提下,综合报价单位业绩、报价、技术方案择优选定成交单位。单个项目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的,按规定单独重新组织该项目询价,不影响其余项目评审。
1.所有报送资料,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回;
2.成交单位须严格按照自治区山水工程申报技术要点开展编制工作,成果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审查;若多次修改仍达不到入库申报要求,****有权终止合同;项目资金如未下达或下达额度调整,按实际下达资金结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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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
(联系人:张大运 联系电话:155****3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