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绿色能源网****电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鑫丰源报〔2026〕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清洁能源多能互补循环,提高新能源利用率,降低碳排放量的需要,原则同意建设**县绿色能源网****电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县绿色能源网****电站)建设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建设地点:**县,****停车场、各乡镇、交通物流要道、工业园区、**及各个旅游景区等地。
六、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项目**设46****电站,21****电站(879.2KW分布式光伏车棚与5343kWh充电站配套储能)以及25****电站****电站)。**液冷超充终端38个、直流快充终端554个、交流慢充终端226个,总装机容量88750KW。共计818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充电桩的安装及电能计量系统、配电系统、线路系统、防雷设施、监控摄像头、智慧充电桩运营管理系统等配套设施。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27118.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619.58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1417.79万元,预备费1051.87万元,公共**有偿使用费5029.4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6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