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桂1203破1号河池市宜康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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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宜康****公司破产清算案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 开 人:**市宜康****公司管理人
联系人: 廖律师 联系方式: 191****8660 报名截止时间: 2026-12-06 18:00


**市宜康****公司破产清算案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6年1月5日,****法院作出(2026)桂1203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市**区城乡****公司对**市宜康****公司(以下简称****)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主要资产为**龙洲岛旅游度假区一期项目开发经营权及项目固定资产。为盘活项目**、论证重整可行性、提升债权清偿水平,****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别提示

(一)****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法院裁定转入重整程序。本次系管理人为论证重整可行性、了解市场投资意愿而开展的预招募,****法院必然裁定本案转入重整程序、意向投资人必然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承诺。

(二)本次预招募阶段的报价及投资方案,用于重整可行性论证和方案完善,不当然等同于将来正式招募阶段的最终报价及投资方案。

(三)****项目用地存在以下情形:项目用地尚未办理征收;原用地预审已失效;农用地转用相关费用尚未缴纳;项目存在违法用地需处罚整改、林地使用手续需补办;项目不动产尚未办理权属证书。上述事项能****机关审批,管理人和****均不作任何保证。

(四)本公告所载信息系管理人现阶段掌握的资料,不替代意向投资人自行开展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及参与本次预招募的全部费用。

(五)本公告不构成要约,对管理人和意向投资人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预招募目的与拟重整方式

(一)预招募目的

引入具备资金实力、文旅项目开发运营能力的投资人,盘活**龙洲岛旅游度假区一期项目,恢复并提升资产价值,提高债权清偿比例。

(二)拟重整方式

初步拟采用股权受让式重整,即由重整投资人承接经重整计划调整后的****出资人权益,并向****投入重整资金,用于清偿债权及项目续建、运营;原出资人权益按重整计划相应调整。具体投资金额、股权比例、交易结构及债权清偿安排,以正式招募阶段****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三)采用股权受让式重整的原因

以****主体存续方式继续开发,可延续既有立项批复,无需重新立项,有利于缩短项目重启周期。

三、债务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成立于2018年5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81MA5N648523,住所地****市**区刘三姐镇小龙村,法定代表人韦江林,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股东为****市**区城乡****公司(持股51%)和**市宜****公司(持股49%),股权结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为准。

经营范围为:政府投资项目及管理;旅游景区开发及经营管理;旅游养生地产开发与销售;对旅行社的投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水上旅游项目的开发与经营;游船经营与管理;酒店、宾馆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自驾车营地建设与管理;桥梁建设与管理;会展及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组织、策划;园林工程设计与施工;花圃苗木的培育与销售;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与销售;门票代理;房屋、场地、广告牌、自行车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情况

1.货币资金。管理人接管时,****银行账户余额合计678.45元,账户均处于冻结状态。

2.车辆。登记在****名下车辆1台,经查已交付案外人抵债。

3.固定资产。****股东移交的龙洲岛旅游度假区一期项目部分固定资产共45项,包括售票处、农家乐、购物商店、购物一条街、景区大门、****中心平台等。经******公司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584.63万元。该评估值系账面移交价值,不代表实际可变现价值。

4.土地及房产。****名下无土地、无房产。****酒店、餐饮地块原登记在**市宜****公司名下,于2025年12月27日通过司法拍卖程序由****集团有限公司竞买取得;景区山林、河道、水面属国有风景名胜区生态用地,****仅享有开发经营权;村集体林地、河滩系租赁流转取得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少量配套用地尚未完成出让确权。

5.应收账款。管理人尚在对****应收账款的法律关系逐项核查,为避免影响清收,本公告暂不披露。

6.核心资产。****核心资产为**龙洲岛旅游度假区一期项目开发经营权及已建成设施。

(三)核心项目情况

项目位于**市**区刘三姐镇小龙村下枧河畔,项目业主为****。2018年6月,****取得河****改革局《关于**龙洲岛旅游度假区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18年7月,******局初审认定该项目已列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独立选址建设项目表,规划预留用地面积203.5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94.84公顷(含耕地33.52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龙**庄、龙洲索桥、****中心、环游绿道、刘三姐廊桥、刘三姐文化园、生态停车场、自驾车露营地、龙洲岛扶贫安置新村等9个项目。

截至目前,项目****停车场、****中心、龙洲索桥、激情港湾码头、农家乐、文化广场、河畔泳池、竹林空中走廊、****广场、购物一条街、公共卫生间及河堤防洪加固工程等接待服务、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化娱乐和配套设施。根据**正峰工程****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出具的报告,审定该项目已建成部分的工程竣工结算金额为173,389,673.06元。

(四)负债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16日,管理人共收到债权申报79笔,申报金额合计281,587,196.16元。经审查,已确认债权46笔,确认金额合计200,005,355.19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2笔39,892,306.19元;工程价款优先债权12笔10,251,225.66元;劳务(职工)债权13笔3,325,203.50元;普通债权17笔142,750,505.84元;劣后债权2笔3,786,114.00元。不予确认33笔,其余部分尚在审查、复核中。另经调查,确认职工债权21人,金额544,091.00元。

上述数据系管理人阶段性审查结果,尚未全部提请债****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可能因债权补充申报、异议复核等情形发生调整,****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为准。

****政府复函及项目合规事项

2026年10月,****人民政府,请求协调解决项目用地等事宜。****政府复函的主要内容为:1.项目立项批复继续有效,项目未压占生态保护红线;2.项目原用地预审已失效;3.受现行政策及规划条件限制,项目用地暂无法办理征收,建议以联营、入股等方式解决项目供地问题;4.项目农用地转用相关费用约1,752.5546万元尚未落实;5.项目须先完成违法用地处罚整改、补办林地使用手续,方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上述事项直接影响项目后续开发建设的合法性与进度,意向投资人应予以充分关注,并在投资方案中提出可行的解决路径。

四、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境外主体还应符合外商投资准入及相关监管规定。

(二)具有与拟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提供相应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三)具有文化旅游、景区运营、工程建设或相关产业运营经验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但不作为排他性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应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主要关联主体及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六)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组成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方、成员分工及权利义务,各成员均应符合本条资格条件并承担连带责任;同一主体不得重复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报名。

(七)接受管理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及资格持续审查,并接受正式招募阶段可能增加的合理条件。

五、预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期限:2026年12月6日18时止。管理人可视报名及案件推进情况,****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报名期限,**事项另行公告或书面通知。已提交的报名材料在**后继续有效。

2.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将纸质报名材料现场递交或邮寄至管理人办公地址,同时将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以管理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1)报名书(附件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2);(4)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资人联系方式确认书(附件4);(6)承诺函(附件5);(7)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8)联合体协议及各成员主体资格文件(联合体报名时提供)。

上述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字)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4.管理人联系方式:****市**区宋厢路16号**金融大厦21层****事务所。李律师189****1095、廖律师191****8660。

(二)资格审查

管理人对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资格初审,可以要求意向投资人限期补正材料或作出说明;逾期未补正、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进入尽职调查环节,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三)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

通过资格初审的意向投资人,应自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户 名:**市宜康****公司管理人

账 号:8113 0010 1320 0325 194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云景支行

该款项仅用于担保意向投资人遵守尽职调查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相关承诺,不属于定金、投资款或意向重整投资保证金。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本次尽职调查资格。

(四)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签署《尽职调查保密承诺书》(附件6)并缴纳保证金后,管理人开放项目资料并提供必要的现场踏勘安排。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核查其主体资质、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及履约能力。

(五)提交初步投资方案

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人,应自管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交《初步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重整资金金额及资金来源、出资人权益调整及股权受让安排、付款节点与节奏、偿债**安排、项目续建及用地问题解决方案、后续运营方案、先决条件、风险承担方式及履约保障措施。

(六)沟通论证

管理人可以组织访谈、现场踏勘、商业谈判及方案优化,并就方案可行性征求债权人意见。本阶段不进行最终遴选,不产生确定重整投资人的效力。

(七)附生效条件协议

经依法履行必要决策程序,管理人可以根据案件推进需要,与一个或多个意向投资人签订框架协议或投资协议,****法院裁定****转入重整程序作为协议生效条件。如意向投资人尽调后不进行投资的,则双方不再签订框架协议或投资协议,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提出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尽职调查保证金。但意向投资人有违反尽调保密承诺情形的除外。

六、程序转换及后续安排

****法院裁定****转入重整程序,本次已完成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意向投资人,原则上自动成为正式招募阶段的意向投资人,无需重复报名,无需重复缴纳本次尽职调查保证金。

(二)管理人有权要求其更新、补充已过期或发生变化的主体资格及资信材料;在正式招募阶段,管理人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另行设置投资保证金及其缴纳、退还规则。

(三)意向投资人可以根据正式招募文件及新增尽职调查信息调整投资方案,但调整后的投资金额、付款条件、偿债**等核心投资条件原则上不得劣于本次预招募阶段提交的条件;因新增重大事实、法律政策或审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经管理人书面同意的除外。

(四)重整投资人由转入重整程序后的正式招募程序,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方式确定。

****法院未裁定****转入重整程序,或者管理人依法终止本次预招募,本次预招募相应终止。除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提交虚假材料或其他约定义务外,管理人在取得相关裁定或者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按原付款路径无息返还。

七、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所披露的资产、负债、项目手续等信息,****调查所得,可能因审计评估、债权审查、行政审批等工作的推进而发生变化。管理人不对上述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作出保证,亦不构成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

(二)本公告不替代意向投资人自行开展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项目能否取得用地、能否完成整改办证、能否转入重整程序及重整能否成功作出任何保证,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三)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预招募产生的报名、尽职调查、聘请中介机构、方案编制及差旅等全部费用,无论是否被确定为意向投资人,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进展及报名情况调整、**、中止或终止本次预招募,相关事项以公告或书面通知方式告知已报名主体,管理人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五)本次预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由**市宜康****公司管理人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投资人联系方式确认书》;

5.《承诺函》;

6.《尽职调查保密承诺书》。



**市宜康****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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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招募公告附件.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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