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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风电场项目落地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对《****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独立地块详细规划》(草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现公示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三)《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四)国家、自治区和**市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风电场二期工程用地,包括风机点位17台,占地面积0.76公顷,其中16台位于那楼镇境内,1台位于百济镇境内。
三、规划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对项目用地整体进行建筑容量控制,其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0.5,建筑系数≥30%,绿地率≥5%且≤15%,机动车位≥0.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2月3日。
五、公示地点
******局公示栏(**区彩虹南路238号);
(二)那楼镇、****政府公示栏;
****村委、那丰村委、棠梨村委、屯良村委、镇龙社区;****村委公示栏;
(****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
六、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2月3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馈至****(联系方式:0771-****925,邮寄地址:**市**区彩虹南路238号****,邮编:530200)。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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