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招募忻****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的公告
**壮族****人民法院作出(2026)桂13破申10号民事裁定,****工业园****委员会对被申请人忻****公司(以下简称“凡丰公司”)提出的执行转破产清算申请,并以(2026)桂13破申10号之一民事裁定指定并移送本院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有关规定,决定采取随机选任方式确定该破产案件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凡丰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成立,登记机关****管理局,****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敏福,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竹制、藤制、木制工艺品制造和销售。公司股东为罗敏福(持股比例30%)、赖楚怡(持股比例70%)。该公司已停止经营,暂无经营收入。截至2026年9月4日,凡丰公司在本院尚有1件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标的130000元及相应利息未得到清偿。
经本院强制执行,****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已入选《**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管理人;
(二)申报机构为一级管理人的,办理未结破产案件存量上限为7件;申报机构为二级管理人的,办理未结破产案件存量上限为5件;申报机构为三级管理人的,办理未结破产案件存量上限为3件;以清算组成员身份办理的未结破产案件计入案件存量。未办结的破产案件数量达到上述上限的,申报机构在选任时应主动告知本院,原则上不列入抽签或摇号候选管理人;
(三)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四)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一)报名
申报机构应将书面申报材料(含《选任管理人申报表》《依法履职及责任承诺书》)提交或邮寄至本院(截止时间以提交或寄出时间为准)。
(二)提交选任材料
申报机构自行编制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包含下列内容:
1.《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2.《依法履职及责任承诺书》;
3.社会中介机构的规模、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破产类型数量、涉案债权债务金额、债权人人数、安置职工人数、办理时长、办理效果等内容);
4.社会中介机构负责人、拟委派选任案件事务团队负责人的执业经历;
5.社会中介机构未办结破产案件的类型、数量及相关情况说明;
6.报名前两年内担任管理人的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对管理人履职情况的评价意见;
7.拟定的破产案件办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措施、团队常驻人员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工作时限等内容);
8.合理的报酬方案;
9.联合选任管理人的,应提交联合各中介机构的职责分工协议、报酬分配方案;
10.****协会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公示信息及执业年度考核结果。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18:00时
五、选任方式
本院将对报名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查,从合格的中介机构以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首选管理人和备选管理人。经本院指定的管理人,如无法继续完成原定工作的,由备选管理人接替;若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只有一家,本院将直接指定为管理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法官
联系电话:0772-****527
廉政督察部门联系电话:0772-****276
联系地址:****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附件1选任管理人申报表.docx
附件2依法履职及责任承诺书.docx
****法院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