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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土地复垦义务人申请,2026年9月28****林业局、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及3位特邀专家对**至**港公路(**至**港段)7标第四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了竣工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和现场踏勘等形式,现对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至**港公路(**至**港段)7标第四期临时用地复垦区位于**县三海街道旺圩村,涉及三个地块(7#驻地、钢筋加工场补租地块、搅拌站补租地块),临时用地使用面积为1.1672公顷。土地复垦义务人为**富垠****公司。
二、复垦情况
该临时用地批复使用面积1.1672公顷,实际损毁土地面积1.1672公顷。用地单位通过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工程措施对复垦区进行复垦,完成复垦1.1672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1517公顷、设施农用地0.0155公顷,复垦率100%。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
现对以上的验收初步意见进行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意见,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提出书面意见。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30日,如公告后无异议,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解除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用的监管。
联系电话:077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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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