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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技术指南〉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4〕25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11月4日组织专家开展**市第九批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公告如下:
**市第九批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验收图斑共申请2个,经专家组详细审查了有关资料,进行了现场查验,同意编号为****。
现将**市第九批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验收通过图斑予以公示,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若对验收通过图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则认定下列图斑通过验收。
电话:0778-****362
邮箱:hcstxfk301@hechi.****.cn
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特此公告。
附件:**市第九批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验收通过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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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