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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县**镇草厂村4、5村民小组安置区B区128、129号江祖强、陆光绍建筑设计方案予以批后公布。
江祖强、陆光绍住宅楼项目位于**县**镇草厂村4、5村民小组安置区B区128、129号,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项目各项指标如下:规划总用地面积14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2平方米,容积率5.92,建筑密度100%。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已审批通过,现予以公布。公布期限为2026年11月2日至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后为止。
公布网址:****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cn/xxgk)
附件: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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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