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科普惠民工程"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科普能力提升(广西)项目百色市那坡县城厢镇建设点展品采购布展服务项目的质疑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质疑人名称:**岳古电子****公司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佛子路 15 号 (市直 B 区) 第 7 栋 104 号房
联系人:卢远福
联系电话:158****8077
我公司于2026年10月28****公司以邮寄方式递交的《质疑函》,针对“2026年“科普**工程"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科普能力提升(**)项目**市**县**镇建设点展品采购布展服务项目”采购结果提出质疑,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经采购人核实、同意,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成交供应商****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公司,微型企业)制造”,但其自身提交的《报价一览表》中,第32项品牌为“宇树”、第33项品牌为“元萝卜”。经查证,宇树****公司(证券代码688836.SH),企业规模:大型;元萝卜为商汤科技(**联交所上市,大型企业)旗下品牌,实际运营主体为**元****公司。上述两项货物的实际制造商均为大型企业,并非中小企业制造。
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关于“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声明,与其自行提交的《报价一览表》直接矛盾,不符合“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强制性资格条件。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该供应商不具备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资格,其成交结果应属无效。
质疑事项答复:该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公司、**元****公司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公司为中型企业,**元****公司为微型企业。上市公司公告或者上市代码均不属于法定的中小企业规模认定依据,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相关规定,若质疑人对本次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政府****管理部门投诉。****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11月05日

附件信息: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1-05
答疑公告
关于2026年“科普惠民工程"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科普能力提升(广西)项目百色市那坡县城厢镇建设点展品采购布展服务项目的质疑答复函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