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和**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有关的规定,现将贵****公司申请贵****公司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建设地址:****园区纵一道路地段。
二、地类(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三、调整理由:贵****公司称为了优化项目建设需要,故申请调整贵****公司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布局方面:
1.生产车间一和宿舍楼已竣工,尺寸位置不变
2.拟调整后,生产车间二位置不变,总长度缩小,层数由3层调整为5层(增加2层),总建筑面积由9085.07㎡调整为14569.85㎡(增加了5484.78㎡),计容总建筑面积由9085.07㎡,调整为14224.03㎡(增加了5138.96㎡),地上不计容总建筑面积由0.00㎡调整为345.82㎡(增加了345.82㎡),建筑占地面积由2990.17㎡调整为2845.19㎡(减少了144.98㎡),消防高度由13.70m调整为22.45m(增加了8.75m)。
(二)、项目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规划总用地面积9198.52㎡(合13.7978亩)不变;规划总建筑面积由15527.98平方米调整为21012.76(增加了5484.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15250.15平方米调整为20734.93平方米(增加了5484.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不变,为277.83平方米,规划总计容建筑面积由15768.30平方米调整为20907.26平方米(增加了5138.9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277.83平方米调整为623.65平方米(增加了345.82平方米),其中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0平方米调整为345.82平方米(增加了345.82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不变,为277.8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4702.24平方米调整为4557.26平方米(减少144.98平方米)。绿地面积604.16平方米不变,容积率由1.71调整为2.27(增加了0.56),建筑密度由51.12%调整为49.54%(减少了1.58%),建筑系数由51.12%调整为49.54%(减少了1.58%),绿地率不变,为6.5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5.63%不变,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10%不变。机动车停车位由35辆调整为43辆(增加了9辆),非机动车位由174辆调整为211辆(增加了37辆)。
(三)、项目调整后建筑单体方面:
1.生产车间一和宿舍楼已竣工。
2.生产车间二由原来长140.51米调整为134.51米,宽度不变,形状L型不变。占地面积由原2990.17㎡调整为2845.19㎡(减少144.98㎡),地上建筑层数由三层调整为五层(增加二层),总建筑面积由9085.07㎡调整为14569.85㎡(增加5484.78㎡),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4224.03㎡,不计容建筑面积为345.82㎡,建筑消防高度由13.70m调整为22.45m。
总平面图详见公示图。
四、公示地点:
****园区管理委员会公示栏;
(二)“贵****公司建设项目”项目现场公示栏;
****政府网站
(http://www.****.cn/zfxxgk/fdzdgknr/jbxx/ghjh/)
规划总平面图涉及到的相关利害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13****工业园****委员会五楼规划股(联系电话:0775-****555,邮寄地址:****委员会五楼规划股,邮编:53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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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