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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给予****电灌站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委托专家组及有关单位对《****电灌站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后形成的《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那门电灌站机电设备及支渠年久失修导致灌溉功能失效,无法满足当地农作物灌溉需水量,恢复其功能对当地的农业发展具有必要性。同意建设****电灌站改造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地点:**县那桐镇那门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更换2台300S32C(55kW)单级双吸离心泵,单机进水管选用DN250闸阀,出水管选用DN200电动闸阀及多功能水泵控制阀;配置2台WQ15-15-1.5排水泵;安装2套液位变送器,出水总管增设流量、测压装置;**装250kVA变压器1台,**装轴流风机1台;渠道清淤193m3,拆除重建C25渠道20m,加厚渠道底板C25砼防渗面层1133.80m,拆除重建渠道边墙53m。
五、文件依据:《****水利厅关于下达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26〕23号)。
六、投资估算、资金来源:总投资168.9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4.75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86.54万元,临时工程费4.41万元,独立费29.09万元,预备费14.4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2.92万元,环境保护工程6.7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2026年第四批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一般债券)和多渠道筹措。
七、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八、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出批复10%以上的,须到我局重新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
九、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6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6年10月23日印发 |
附件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电灌站改造工程
| 招标 内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 | 备注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重要设备 | ||||||||
| 其它 | / | / | / | / |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1.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令第16号)、《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委员会令第9号 ****委员会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以及《**壮族****委员会关于转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桂发改法制〔2018〕789号)等,核准该项工程建设的招标方案。 2.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环保费用、前期工作及其他费用、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等,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审批部门(盖章) 2026 年10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