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跨境线路多物理测量装置货物类专项采购(直接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6年跨境线路多物理测量装置货物类专项采购(直接采购),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随着公司跨境联网业务持续拓展,跨境输电线路已成为境外电力输送和国际能源**的重要通道。该类线路走廊穿越高山、林区、河谷及边境无人区段,地形气候复杂,覆冰、大风、雷击、山火、导线温升及弧垂变化等多物理场耦**用明显,且境外段运维力量薄弱、巡检往返周期长,传统人工巡检和单一参数监测难以满足线路状态管控要求。一旦因极端工况引发跳闸或设备损伤,不仅影响跨境供电可靠性和履约形象,应急抢修的跨境协调成本也远高于境内线路。
为提升跨境线路运行状态的全面感知与预警能力,根据公司2026年度整体业务规划及跨境线路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通过配置多物理测量装置,实现对导线温度、弧垂、覆冰、风偏风振、微气象(温湿度、风速风向)等关键物理量的同步在线测量,支撑负荷动态增容、灾害预警和状态评价。经现场核查,本次采购具有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
2.2采购范围:****
2.3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货物
2.6标的清单: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估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交货期 | 响应保证金 | 采购文件费用 |
| 1 | 标1:****2026年跨境线路多物理测量装置货物类专项采购(直接采购) | 包1:****2026年跨境线路多物理测量装置货物类专项采购(直接采购) | 20 | 20 | 按照合同约定交货期交货 | 不收取 | 不收取 |
备注:如采购文件正文与技术规范书针对同一要素有不一致的要求或表述,均以采购文件正文为准。
2.7供应商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或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或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原因:
| 序号 | 内容 |
| 1 | 根据《中国****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003-2025)《附录C: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要求》四、直接采购(一)按照有关规定或者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依据南方电网传感****公司与南方电网澜湄能源咨询****公司签订的《输电传感器渠道经销**协议》,****公司在“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文莱、东帝汶、孟加拉国以及中国与澜湄国家跨境联网线路”独家销售输电多物理量集成传感器,在上述协议有效期内,传感公司不会自行或授权任何******)在授权区域内销售该物资。因此授权期内该区域仅南方电网澜湄能源咨询****公司一家可合法销售并提供原厂质保及技术服务,本项目供货渠道唯一、不可替代。本项目拟直接采购南方电网澜湄能源咨询****公司。 |
3.2直接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 1 | 南方电网澜湄能源咨询****公司 | 南方电网澜湄能源咨询****公司为****公司,深度掌握跨境联网区域跨境电力业务布局、联网工程运行特征与技术需求,具备南方电网传感****公司多物理量传感器在澜湄国家跨境联网线路区域的独家推广销售权。 | 标1:****2026年跨境线路多物理测量装置货物类专项采购(直接采购)[包1:****2026年跨境线路多物理测量装置货物类专项采购(直接采购)]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6年11月04日至2026年11月09日
****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通过邮箱递交
异议递交方式:ywwzyw@yn.****.cn
异议递交电话:****100100
5.2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本项目采购方式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广福路 15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东路**巷 139 号
联系方式:“双百热线”****100100转2转3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2026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