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中心**可利片区 KL-04****大学)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KL-04-01、02、03、04、05街坊03-03等地块维护方案(草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审批办法》。
(三)《****中心**可利片区 KL-04****大学)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四)国家、自治区和**市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五)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维护范围
**大道南侧、新村大道东侧、秀厢大道西侧局部地块(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维护面积45.44公顷。
三、规划维护主要内容
(一)落实《**市国土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绿线划定成果,优化02街坊公园绿地边界。
(二)落实秀厢大道沿线、02-01与04-06地块内宗地权属,优化相应地块边界及用地性质。
(三)优化03街坊相应地块用地布局。
(四)将01街坊、03街坊、04街坊内的规划支路调整为规划弹性支路,在02-01地块内结合现状道路,规划一条南北向弹性支路,在不改变片区路网总体框架前提下,兼顾校园管理要求,预留远期通道开放条件。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2月3日。
五、公示地点
(一)****网站(http://zrzyj.****.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规划公告栏(设在****正门右侧)。
同时,将从2026年11月3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网站(http://zrzyj.****.cn)、今日头条(****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六、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2月3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至********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930、****636,邮寄地址:**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711办公室,邮编:530000)。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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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