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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位于**县**街道民兴路85号的宗地权属、界址进行确认。现将宗地情况公告如下:
拟确认土地权属、界址的宗地位于**县**街道民兴路85号,宗地面积为5.6平方米,宗地四至详见附件。
该宗地权属来源及管理使用情况:该宗地历史上原属浦****社区原振文生产队所有,1978年前后由原振文生产队分配给宋传洪(系申请人父亲)使用。宋传洪取得土地后建造两层楼房作住宅使用。其中14.56平方米土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剩余5.6平方米因历史登记原因未办理登记。约2013年,申请人拆除该宗地旧楼梯及预制板,重新修建楼梯间。现申请对该5.6平方米土地申请确权登记。
根据《广******厅等5个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第五条的规定,并结合该宗地的历史使用管理事实,拟将位于**县**街道民兴路85号的宗地确认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5.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现对以上宗地进行公告,如对上述宗地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2月1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附上有关权属材料,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777-****509
联系地址:****
公告地点:****办事处、浦****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申请确权宗地现场
公告网址:
http://www.****.cn/zfxxgk/zfbmgkpt/xzfgzbm/pbxzrzyj/fdzdgknr_26/ywgl/dzxx/
附件:浦测I〔2026〕2381号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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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