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治企 普法同行 建工司法解释二十大新规要点解读

其他-其他公告
全国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6月30日,《****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正式施行,为工程建设领域合同纠纷的审理划定了全新标尺。

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也是公司"合规治企"工程的应有之义。本期推送聚焦新规十大要点,逐一解读并附合规管理提示,助力提升合规管理能力,护航公司稳健经营。

一、合同效力:行稳,方能致远

01

项目招标要求调整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订立合同时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起诉时已不再要求招标的,法院不再仅以“未招标”认定合同无效。

合规提示

前期务必核对招标清单、留存证据。程序合规与证据合规,一个都不能少。

02

中标前能否就实质内容先行谈判

不能。确定中标人前即就工程范围、价款等实质内容谈判,或先签约、后补招投标程序的,中标合同无效。

合规提示

招投标全过程留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不签署任何涉及实质权利义务的文件。

03

出借资质、收取“管理费”,可行吗

不可行。挂靠合同无效,约定的借用费、****法院不予支持;发包人明知挂靠、工程合格的,挂靠人可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折价补偿。

合规提示

严禁出借、出租资质,不签挂靠协议、不收挂靠管理费。

二、施工行为:守界,亦有通途

04

转包、违法分包后,能否直接起诉发包人

不能。合同相对性原则回归,应优先向合同相对方主张;前手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可依法行使代位权。

合规提示

转包、违法分包风险极高,务求杜绝;确需主张权利的,按代位权诉讼备好全套证据。

05

农民工工资,如何保障

建设单位、总包、分包单位均可能被判决先行垫付、先行清偿,且农民工工资优先于普通债权甚至抵押权受偿。

合规提示

工资专户、实名制、代发制度务必落实,欠薪纠纷优先处置。

三、价款结算:明算,方能笃行

06

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材料大涨价,能否调价

原则上不能。除合同另有约定或构成情势变更外,法院不予支持。

合规提示

调价触发条件与计算方式,签约时即应明确,勿寄望于事后主张情势变更。

07

固定总价合同中途解除,已完工程如何计价

按“比例法”计算:已完工程量占比乘以合同固定总价。

合规提示

过程签证、影像资料留存到位,解除时及时固定施工范围。

08

合同无效,价款约定是否白签

不是。折价补偿参照范围包括计价方式、支付时间、价格调整方法和结算方法等核心条款。

合规提示

价款条款务必签细、签全,无效不等于约定失效。

09

审计久拖不决、质保金返还无门,怎么办

新规明确:非因承包人原因,审计最长不超过提交结算文件起1年,超期可申请司法鉴定;合同解除的,质保金返还自承包人退场之日起算。

合规提示

合同写明审计完成期限,退场必须书面确认时间节点。

四、一条红线:越界,必有回响

10

违规行为将被同步移送。

审理中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资质借用或严重质量问题的,法院将向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线索。

合规提示

诉讼不是终点,违规必受行政处罚。合规经营,行稳致远。

从"合规治企"工程的制度建设,到司法解释的规则解读,合规管理既要建制度、立规矩,也要懂规则、明边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让合规成为企业发展的底色,共筑建设工程行业的健康生态,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