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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象住建报〔2025〕7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公司评估及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消除道路、排水、建筑、照明现存安全隐患,同意建设**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县**范围。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1.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人行道修复约3085.26平方米,人行道**7352.11平方米,道路修复61.88平方米,树池破损修复564个,路缘石**1623.10米,道路标识牌、广告牌更换48个,热熔道路标线缺失修复383.40平方米更换雨水箅子70个;
2.黑臭水体治理:****泵站1座,排水管维修32米,进城大道边沟、排水沟清理2623.14米,污水管道建设1242米;
3.城市风貌与安全整治工程:居民楼风貌改造232户,无障碍卫生间9处;
4.公共及交通设施维护工程:**公园、广场基础设施维护7处;树苗补种18097株,树池沿阶草补种1905.30平方米;
5.照明工程:路灯118盏,其中LED路灯96盏,挂壁式路灯16盏,LED光电一体化路灯6盏(150W)。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1504.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83.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8.72万元,基本预备费71.62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工程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局《关于**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的无需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说明》。节能审查意见无需办理,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31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当量值5.2358吨标准煤,属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