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钟山华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D建筑打印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贺州-钟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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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3D建筑打印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11-02 15:50

******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报批申请及《3D建筑打印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项目代码:****)性质为**,位于**市**县**镇**村十二车(地理坐标:111度08分41.270秒,24度280分19.520秒)。建设内容: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6853.87㎡(70.28亩),建设2栋面积均为4800㎡的生产车间,一栋面积为12000㎡的密闭堆场,10000㎡的成品堆场,配套道路、仓储设施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等,建成后可年产3D打印预制构件100万吨;工艺流程:原料→上料混合→搅拌→产品打印→设备清洗→产品处理、养护→出售。

项目总投资为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2%。

二、环境保护目标

**市****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表明:项目位于**市**县**镇**村十二车,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没有大气环境敏感点,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

三、产业政策和规划相符性

**市****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表明,该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四、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五、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清洗设备和厂区降尘,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2.营运期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建设雨水沉淀池、排水沟;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喷淋降尘,不外排;生产车间周边、原料堆场、道路洒水、喷雾等水均会自然蒸发损耗,不外排;搅拌罐车与建筑3D打印机喷头清洗废水暂存在搅拌罐内,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洗车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设置围挡、堆放建筑材料必须实施覆盖;施工出入口设置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设施,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区和材料堆放地实施硬化;对建筑材料堆放、装卸、运输等重点环节,采取洒水、封闭围挡、密闭覆盖、车轮冲洗等管控措施;主要物料、裸露地面以篷布、防尘网等进行覆盖;厂房钢结构焊接材料应购买环保焊接材料,减少焊接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应做好保养维护,使其在最佳运行状态,燃油有较高的燃烧率,限制车辆行驶速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尾气及废气的排放。

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粉尘、卸料粉尘、上料粉尘、混合搅拌粉尘、水泥罐呼吸粉尘。车辆运输扬尘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装卸粉尘在卸料区上方设置喷雾器、卸载物料时开启喷淋洒水;水泥筒仓粉尘每个筒仓的呼吸孔均配套布袋除尘器,通过配套的筒仓顶排放;堆场扬尘本项目主要是3D打印混凝土预制件,成品堆放不易产生扬尘,所有原辅材料均保存在室内;投料、搅拌粉尘采取预湿处理后物料输送,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在搅拌主机上方安装高效喷雾装置,生产线物料搅拌过程在密封搅拌罐内进行,搅拌过程中加水,原料为湿料状态;破碎粉尘采用三面围挡+湿法破碎。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土石方回收可利用部分,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统一收集后运至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安全处置。对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堆放区应采用篷布覆盖,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运营期建设固废暂存间,设置专用标志,同时做好“三防”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袋收集后交由****进行**化利用;生产过程中收集的粉尘、边角料、不合格品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线;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巡查、台账制度,同时在固废暂存间及沉淀池区域上方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实现全过程可视化监管,确保固废流向可追溯、可核查、可管控。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属****公司带走。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适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2.运营期生产设备均设于厂房内,高噪生产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区一侧,由厂房、围墙隔声降噪;全部生产活动均在封闭式厂房内进行,花岗岩废渣堆放在厂区南面的密闭车间内,不布设高噪设备,种植乔木灌木等高大植物吸声降噪,同时厂界四周建设砖砌围墙隔声降噪;高噪设备需采用水泥基座固定,减少振动噪声。

(五)落实土壤污染防范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储存池、厂区地面进行防渗措施。

(六)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按规范要求设立应急池,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并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措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七、请**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按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八、建设单位须按相关规定向**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办理定期报备等相关手续。

九、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报告表》送达**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并按规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十、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十一、项目如应满足林业、土地、水利、应急管理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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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