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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2026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象住建报〔2026〕7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委托****评估并出具审查报告后,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2026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优化。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单位:****。
四、建设地址:**县马坪镇、**镇、妙皇乡、**镇、运江镇、寺村镇、中平镇、百丈乡、罗秀镇、大乐镇、水晶乡等11个乡镇。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涵盖巷道硬化、水利渠道、公共照明、文体活动场地、人饮管网等五大类公益基础设施建设,覆盖马坪镇、**镇、妙皇乡、**镇、运江镇、寺村镇、中平镇、百丈乡、罗秀镇、大乐镇、水晶乡等全县11个乡镇。
项目实施村内道路硬化、排水渠道、供水管网、公共照明、文体设施及附属配套工程。一是道路及场地硬化工程:实施巷道硬化、混凝土硬化、植草砖地面、地面硬化,总面积38427.88平方米。二是排水及水利渠道工程:**三面光水渠、排水沟、污水渠道共5697.42米。三是供水管网工程:铺设供水管网5204米。四是公共照明工程:安装6米高杆太阳能路灯464盏、太阳能壁灯283盏、球场专用照明灯3套。五是文体公共设施工程:建设篮球场10个、匹克球场3个、羽毛球场1个、戏台4个、文化舞台1个,配套健身器材4套。六是附属配套工程:**防护栏杆145米、休闲凉亭1座。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993.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93.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0万元,基本预备费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奖补资金969.24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4.18万元。
七、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落实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2026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总投资概算表
****改革局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