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佛子镇府灵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审批
广西-钦州-灵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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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佛子镇府灵**饰面用花岗岩矿(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时间:2026-10-20
项目
**县佛子镇府灵**饰面用花岗岩矿(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项目类型
矿产类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监测单位
********公司
地理位置
**壮族自治区-**市-**县
说明

根****水利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5]3号)等要求,****在**市**县召开了**县佛子镇府灵**饰面用花岗岩矿(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工程已经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水土保持措施验收。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1月1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及联系方式等。凡匿名或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验收单位:****

验收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工/180****0700

附件
附件(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