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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政府印发的《**县留存电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确定了留存电分配的原则,为及时做好2027年度留存电分配方案编制,根据管理办法第四部分实施流程的要求,请各企业于2026年11月10日前向我局报送2026年留存电需求申报表(详见附件),****发改局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
为确保各企业及时获取优惠政策,保障企业生产用电,请各企业按时限要求报送需求申报,电子版、盖章版扫描件****工信局邮箱****@126.com,逾期未报送则视为放弃使用留存电资格,未尽事宜,****工信局李杰鸿187****9648。
特此通知。
附件:2027年企业使用留存电需求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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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