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服务站(善行驿站)建设,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解决基层民政服务力量薄弱的问题,经研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专业社工****服务站(善行驿站),为民政救助对象、弱势群体提供专业化服务,进一步夯实**县基层民政服务基础,健全乡镇关爱救助服务体系。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县2026****服务站(善行驿站)建设服务项目。
(三)项目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捌仟元整(¥258000.00),本项目金额为含税包干总价,报价包含人员工资、社保、绩效、督导费、活动物资、善行驿站和慈善互助社建设费、办公耗材、交通、宣传资料、入户走访、税费、档案整理、台账打印、保险、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合同履约期间,我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四)服务范围:**县辖区8个乡镇(思阳镇、在妙镇、叫安镇、华兰镇、南屏瑶族乡、平福乡、那琴乡、公正乡)
(五)采购内容:
1.****服务站(善行驿站),****服务站(善行驿站)为阵地**台向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服务;
2.在8个乡镇挂牌建设“善行驿站”,****社区)建立3个“慈善互助社”,突出驿站慈善、志愿服务、社区互助的特色功能。
3.服务重点内容包括对低保、特困、低边、残疾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民政服务对象的关心、关爱访视服务;开展民政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应急救援,关爱宣传、公益慈善帮扶等服务;服务对象满意度≥90%。
4.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和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切实增强城乡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六)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社会工作服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本次采购服务要求,服务或经营范围应包含社会工作服务的机构;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社会组织。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证明);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6年11月3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18:00止。
(二)报名地点:****207室(**县思阳镇新湖路9号)。
(三)报名要求:
供应商应于2026年11月9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提交到****,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供应商应递交的文件应包括机构简介、项目申报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信用记录截图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原件备查。
四、承接机构的确认
由采购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对未获得该项目承接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公告方式
****政府网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电话:0770-****153
七、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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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