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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临时用地使用单位中交一****公司已根据《复垦方案》完成复垦工作,并向我局提交复垦验收申请及全套竣工材料,我局已组织开展内业资料审查和外业现场踏勘核验工作,现将验收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巴马-**公路**经**至**段**西连接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
2.项目地址:**镇**村、彬桥乡红岭村
3.用地面积:0.3493公顷
4.复垦后面积:0.3493公顷,土地复垦率达到100%
二、复垦验收时间和验收单位
2026年7月9日,********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环境局、自治区耕地恢复****人民政府、****政府各1名代表,同******局行政审批科、生态修复科各1名代表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通过查阅竣工资料、现场实地核查、质询答疑综合评审,一致认为:按评审意见整改后同意给予巴马-**公路**经**至**段**西连接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验收通过。
三、公告时间
30天,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28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巴马-**公路**经**至**段**西连接线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耕地保护股,联系电话:0771-****111
特此公告
附件: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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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