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填表日期:2026-11-02
| 项目名称 | ****口腔诊所 |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壮族自治区**市**容州镇新岭路 50 号吉营首府 24 栋 B3-10 号商铺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16.58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卢锦林 |
| 联系人 | 李钊年 | 联系电话 | 191****238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9-19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内容:本项目为**核技术利用项目。规模:安装型号美亚光电 mDX-13SDKL1A 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BCT)1台,曝光条件:100kV,10mA,属于Ⅲ类医用射线装置,用于口腔颌面部疾病X射线影像诊断;机房按规范做好辐射防护施工,项目不使用放射源。地址位于**市**容州镇新岭路 50 号吉营首府 24 栋 B3-10 号商铺,****口腔诊所阁楼CBCT室。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CBCT机房墙体、门窗按防护要求进行铅防护施工;配备铅衣、铅围脖、铅帽等个人防护用品;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工作指示灯;制定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辐射监测,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落实辐射防护管理要求;无放射性废水、废气、放射性固废产生。 | ||
| 承诺: 卢锦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卢锦林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