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向我局提出关于审****中心项目总平面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区老街大**面(吉**)。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规划调整方面:
1.调整5#****中心、7#****中心及6#营养食堂的建筑朝向及建筑外轮廓。
2.地块东南侧新增一处机动车出入口,并对原规划审批的机动车出入口位置作相应调整。
3.调整门卫室建设规模及位置。
4.2#楼养护楼西南面新增一栋洗衣房建设。
5.优化调整地面机动车停车位、内部道路及绿化平面布局。
(二)建筑设计调整方面:
1.优化调整5#****中心、6#营养食堂、7#****中心的建筑内部功能布局。
2.5#****中心、6#营养食堂、7#****中心屋顶层部分增加闷顶建设。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0日。
四、公示地点
(一)**市**区颐园路120-2号一楼公告栏。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办公区(地址:**市**区颐园路120-2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7000,联系电话:0778-****819)。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中心项目总平面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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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