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沙尾作业区4号5号
泊位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合自然资海挂告〔2026〕2号
根据《**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16年3月1日实施)、《**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桂海渔规〔2018〕1号)等有关规定,****政府批准,我局委托****组织实施本期海域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海域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出让标的海域位于**市**县白沙镇近岸海域。出让宗海总面积为99.9249公顷。其中码头、引桥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6.7158公顷,码头前沿停泊水域用海面积7.0602公顷,回旋水域用海面积70.0438公顷,疏浚施工用海面积16.1051公顷。出让宗海海域位置详见宗海界址图。
(二)宗海编号:****
(三)宗海现状:出让现状为海域,项目用海界址清楚,不占用海洋生态红线,未涉及其他海域使用权属。
(四)用海控制要求:该项目用海类型: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港池。
该宗海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娱乐项目及污染生态环境的项目。
(五)出让方式:本次海域使用权出让采用现状方式公开挂牌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挂牌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1.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仟玖佰万元整(¥****0000.00 )。
2.挂牌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佰伍拾万元整(¥****000.00)。
3.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的整数倍。
(六)出让年限:本项目主体工程及码头前沿停泊水域用海期限为50年,港池其他部分、回旋水域用海期限5年,疏浚施工用海用海期限为2年。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
(二)因竞买人原因造成海域闲置两年以上的、存在欠缴我县海域出让价款及违反出让合同约定的单位及个人不能参加本次竞买。
凡符合上述竞买资格、办理数字证书、通过资格预审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资格审核
本期挂牌出让活动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在报名期间,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将竞买申请材料扫描件(详见出让文件)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待竞买申请材料通过资格预审后,竞买申请人即可交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网上竞买报价资格;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系统将退回竞买申请并提示原因,竞买申请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根据系统提示修改完善竞买申请材料后重新提交。
四、本期挂牌出让宗海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在不低于底价情况下,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
本次网上交易平台为**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hggzy,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系统”)。竞买申请人须在申请竞买前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录交易平台系统的身份凭证。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网站http://www.****.cn/bmdh/xzfgzbm/hpxzrzyj/ywgl/zrzysc/crgg/(****门户网站)或**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hggzy/自行下载。
(一)竞买申请人须在2026年11月30日17时00分前凭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二)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0日17****银行转账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实际到账为有效)。
(三)凡报名成功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网上交易系统颁发的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6年11月22 日00时00分至2026年12月2日10时00分进行网上挂牌报价。
注:本期宗海在2026年12月2日的挂牌截止时间以交易平台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七、现场踏勘
需到海域使用权现场踏勘的,由竞买人自行前往。
八、数字证书(CA证书)的办理:
(二)线下办理地点:****洋**小区综合楼二单元803****中心后面),联系电话:138****0142
九、交易平台系统操作流程详见《**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V2.0版本操作手册》《权益类交易操作手册》。申请人可登录交易平台系统自行下载。
十、公告查询方式:
(一)http://www.****.cn/bmdh/xzfgzbm/hpxzrzyj/ywgl/zrzysc/crgg/(****门户网站)
(二)**县土地有形市场:HPDCJY(微信公众号)
(三)http://ggzy.****.cn/bhggzy/(**公共**交易平台(**●**))
十一、联系方式及竞买保证金账户:
(一)联系地址:**县廉州镇金鸡路160号(****)4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79-****004
(二)联系地址:**县廉州镇廉州南路169****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79-****961
(三)开户单位:****
开户行及账号如下:
1.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207********011022
2.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 号:624****04225
3.开户行:******联社
账 号:86061********44739
4.开户行:****银行****公司****营业部
账 号:450********050503087
5.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100********0010001
6.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 210********00082497
7.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 号:660********6700012
8.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805********0001
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转为等额海域使用金。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十二、注意事项:
(一)按《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宗海域使用权期满前,因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安全的需要,****政府可以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金按照剩余年限退还。
(二)竞买结束后,竞得人与出让实施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完海域出让价款,缴纳完海域出让价款后可持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海域管理号和足额缴款凭****登记中心申请海域使用权登记。
十三、其他特别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竞得人需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海洋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环境影响报告核准意见。竞得人在营运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关于环境保护的对策措施,保护海洋环境,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竞得人在营运过程中建立专人专岗监测制度,对红树林生长及滩涂情况长期监测,发现问题立即上报至林业部门。
(二)出让后的海域状况监视监测由竞得人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自行开展,并将监视监测数据报送至****。
(三)竞得人取得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连续闲置两年未开发利用的,由出让实施人责令开发利用。若海域使用权人自取得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连续三年闲置无正当理由未开发利用的,根据《**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依法收回该海域使用权。
十四、本期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具体组织实施挂牌出让活动由****承办。
十五、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