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八角一产二产协同升级,我局拟在足荣镇百农村实施八角产地初加工设备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县2026年八角产地初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县足荣镇百农村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注:本预算包含设备本体、运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及项目管理费等一切相关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需求概况:
1.采购内容:采购八角智能杀青及色选成套设备1套,包含杀青模块与色选模块(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2.配套要求:包含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后续技术服务。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信用要求:竞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各竞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用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前)。
(一)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制。供应商应结合自身情况及市场行情进行合理报价,报价不得超过50万元。
(二)递交材料清单(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装订成册):
1.报价函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总价包干);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信用查询截图证明;
5.售后服务及培训承诺书;
6.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如有)。
五、评审办法及成交原则
我局将在公告截止后,****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响应程度、报价、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分参考:技术参数响应50分、报价30分、售后服务及业绩20分)。评****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一)成交供应商须协助村集体做好设备与八角加工龙头企业已建成的八角智能烘干线的对接工作,确保后期**运营顺畅。
(二)本项目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成交供应商需配合完成资产确权登记及后期技术帮扶。
(三)交货期:2026年12月20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质保期:不少于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七、联系方式及报价文件送达地址
采购人:****
联系人:黄祥将
联系电话:0776-****779
地址:****市**县**镇**狮子街西巷24号(****项目办)
(特别提醒:如采用邮寄方式递交,请务必确保在2026年11月5日18:00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我局概不负责,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附件:**县2026年八角产地初加工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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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