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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都****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审批都城学苑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学院南路东侧。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地下室部分原审批机械停车位调整为普通机动车停车位使用,地下室停车位数量由原审批的30个调整为22个。
(二)第四至十九层阳台部分栏杆由原审批的玻璃栏杆调整为铁艺栏杆。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0日。
四、公示地点
(一)**市**区颐园路120-2号一楼公告栏。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办公区(地址:**市**区颐园路120-2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7000,联系电话:0778-****819)。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