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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汝佳户向我局提出个人自建房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调整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社区山谷路竹水巷。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该户拟建房屋用地面积以及红线范围已进行调整,其用地面积由原批准的100平方米调整为90.91平方米,并已取得相关用地审批手续。
(二)该户拟建房屋拟建设层数为主体四层,第五层(北面)局部建筑,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42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不超过18米,并同步调整总平面布置图。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0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房屋总平面布置图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525)。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梁汝佳户个人自建房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调整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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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