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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立项**县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消除住房安全隐患,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健全城镇保障性**体系,同意审批**县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范围内。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城市危旧房89套,总建筑面积6738.22平方米,其中:教育局旧住宿楼1#2#楼加固修缮542.7平方米;****公司住宿楼加固修缮1381.52平方米;工会住宿楼加固修缮540平方米;糖烟酒宿舍楼加固修缮1208平方米;疾控中心宿舍楼2#楼加固修缮916平方米;****保健院老住宅楼加固修缮870平方米;歌舞团老住宅楼加固修缮128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87.6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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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