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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天生桥镇雷公滩农文旅基础设施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切实解决群众务工难题。同意建设天生桥镇雷公滩农文旅基础设施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天生桥镇风仁村。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便道2公里,宽1.5米、公共卫生间两个,建筑面积20平方米、农产品展示厅2个,建筑面积120平米,简易停车区面积800平米。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17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6〕31号)。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下一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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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