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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中渡镇东街83号民房招租项目项目公告
1.受让方须按约定用途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用途、转租/分租/转借;守法经营,不得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 2.装修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破坏建筑主体与承重结构,费用自理。 3.中渡镇东街83号已破烂,需重建,费用与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依法报建,符合城乡建设要求;无产权证。 4.受让方负责房屋日常维护修缮,承担全部费用;配合出租方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服从出租方管理,保持公共区域卫生。 5.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费、网络通讯费等相关费用。 6.配置消防设施,落实安全责任,严禁违规用电、堆放危险品。 7.给予受让方3个月免租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受让方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