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教育厅等12****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19)9号)和《****教育厅****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17号)等文件精神,****小学研学实践承办机构单位。欢迎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承办机构单位参与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二、征集项目:七、八、九年级学生2026年秋学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三、项目清单
(一)研学内容
围绕"文化传承、生态文明、自然探索、科技体验、红色教育、劳动实践"等主题,****初中学生设计安全、可行、有教育意义的研学方案,明确研学目标、路线、课程内容、实施流程及评价方式。具体人数以学生自愿缴费参加为准。
(二)承办机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研学旅行、教育实践服务,符合《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2016)标准 。
2. 具备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相应资质,拥有固定的研学场地,配备专业研学管理团队及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3. 近三年无重**全事故、投诉纠纷记录,****学校或大规模学生群体研学服务经验者优先。
4. 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具备交通、食品安全、意外伤害、极端天气等全套应急预案;**车辆、餐饮单位、研学基地资质齐全;****旅行社责任险、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
研学地点范围:**市、**市内
研学时间:2026年12月中旬(1天,暂定)
四、征集方法
****学校成立研学****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方案、单位选用和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开展等工作。
(二)研学****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参与研学机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研学机构单位的服务水平、社会信誉,从中筛选出最优的3家研学机构单位。
(三)研学****领导小组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研学机构单位。
五、征集流程
(一)材料提交:
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机构单位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11月03日17:00前
报名地点:****政教处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99****9361(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各参与报名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机构法人代表需提交机构简介、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研学方案(含主题、形行程安排、课程设计、安全保障、费用预算等内容)及能反映单位业绩状况的有关资料。以上材料需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袋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标明单位。
(二)资格审核:2026年11月13日前,组织对各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调研核实相关信息,选出3家最优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机构。
(三)方案评审:通过资格审核的机构将进行现场解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小组根据方案的科学性、安全性、性价比等综合评分。
(四)确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一家承办机构,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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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
编辑:谢国敏
初审:陈昌代
二审:潘群芳
终审:罗 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