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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人员:
根据《****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34号、《南****管理中心****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中心发〔2025〕6号文件和《****保障局关于2026年**县医药机构申请**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精神,我****小组,对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开展现场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合格的“****、**市**县老百姓湖景华府大药房(个人独资)、广****公司****药店”3****药店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5日。
公示期内,如对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的评估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反映。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地址:**县宾州镇临浦街791****保障局一楼定点服务管理股,电话:0771-****672,邮政编码:530400。
附件:****等3家申请医**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评估结果合格名单
****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
| **县2026年9月-10月份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医**点协议管理名单 | |||
|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法人代表 | 地址 |
| 1 | **** | 韦向明 | **市**县宾州镇祥和路204号 |
| 2 | **市**县老百姓湖景华府大药房(个人独资) | 陈鹏 | **市**县宾州镇和宾路89号湖景华府1号楼113号商铺 |
| 3 | 广****公司****药店 | 韦向明 | **市**县宾州镇思远路267号幸福里13栋1层101、102号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