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零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振消费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商务厅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零售消费券活动,****商务厅零售消费券活动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市实际情况,我****商务厅开展四季度零售促消费活动。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参与活动的零售行业经营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惠享** 乐购钦城
二、活动时间
2026年10月30日至 2026 年12月31日(以实际上线时间为准,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三、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
四、活动奖项设置
(一)参与消费者:手机 GPS 定位在**市的云闪付实名用户。
(二)参与商户:**市辖区内正常经营的商超、百货、成品油等零售商户。
(三)券面设置
本次消费券设商超百货满减券、成品油满减券,其中商超百货满减券设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40元,成品油满减券设满200元减20元,活动期间内每周六、周日上午10:00发放,**市辖区内所有参与活动的零售商户(商超、百货、成品油)均可使用。
五、活动内容及规则
(一)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每周六、周日上午10点起,手机定位在**市的消费者活动可在云闪付APP或银行APP(云闪付版)活动专区领取零售消费券,消费券面额分为商超百货“满100元减20元”、商超百货“满200元减40元”、成品油“满200元减20元”三个档次消费券,消费者领券后,在参与活动商家购买一件或多件商品的统一结算价格达到满减条件,出示云闪付APP或银行APP(云闪付版)生成的“付款码”消费,即可享受消费券对应的优惠金额。
活动期间发放商超百货“满100元减20元”消费券25000张、发放商超百货“满200元减40元”消费券15000张,发放成品油“满200元减20元”消费券20000张,共计投放消费券60000张,每活动日发放数量有限,先领先得,领完即止。消费券有效期为自获取之时起3*24小时内有效,具体有效期可在“我的-优惠券”查看,逾期失效,不予补发,失效后将自动释放名额至活动资金池。同一消费者每日限领取及使用以上三档消费券各1张。
(二)使用方式
在云闪付APP/银行APP(云闪付版)设置活动专区领券入口,手机定位在**市的消费者进入云闪付APP首页-“**消费券”-“****政府消费券”-所在地市活动页面后,可在发券时间内抢券,消费者领券成功后可在云闪付APP/银行APP(云闪付版)【“我的-优惠券”】中查询券状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参加活动时,请将活动APP更新到最新版本。
(三)使用规则
1. 消费券仅限手机定位在**市的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户核销。消费者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云闪付APP账号、银行卡、二维码等参加活动。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消费者。
2. 消费券仅可通过“被扫支付”方式核销,即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在活动商户购买一件或多件商品的统一结算价格达到满减条件,出示云闪付APP/银行APP(云闪付版)生成的“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相应券种的消费券核销。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银行APP(云闪付版)“扫一扫”扫描商家收款码付款或拍照、截图云闪付APP/银行APP(云闪付版)付款码发给收银员扫码收款等方式均无法核销消费券。
3. 消费者根据本人购买需求领取相应的消费券,因错领消费券或有效期内未使用消费券的,消费券自动失效,发券主体和发放平台均不以任何形式向消费者进行补偿,消费者可继续按规则领取使用消费券。
4. 因卡片限额、本人账户限额等消费者方原因,导致消费券未及时核销过期的,发券主体和发放平台均不以任何形式向消费者进行补偿,消费者可继续按规则领取使用消费券。
5. 单笔交易仅限享受1次政府消费券(补贴)优惠,****政府消费券叠加享受。
6. 消费者到店核销消费券时,建议告知活动商家是为参与本活动,由收银员引导并使用参与活动的收银设备完成收银,即可享优惠。
六、商家参与活动要求
(一)依法在**市注册登记的零售经营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相关证照齐全。
(二)在**市内现有至少一家线下实体门店。
(三)能够依法依规向消费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方名称为消费者个人。
****银行或正规金融机构办理的支付收银设备(如扫码枪、POS机等),支持平台服务方APP核销。
(五)应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在类似政策或消费券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全风险和隐患。
(六)能主动配合做好活动宣传物料布置(如展板、海报、台卡等),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引导消费者主动索票并参与抽奖。
(七)自愿接受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规范开票行为,不得虚开发票、套取奖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已参加**市2026年33消费券活动的企业无需重新报名可直接参与。
七、报名材料
(一)《**市2026年“惠享** 乐购钦城”零售促消费活动》(附件1)一份;
(二)填写《诚信经营承诺书》(附件2)并加盖公章扫描件一份;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份;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份;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最近一个月内生成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n生成的整份PDF版企业报告为证明,个体工商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用信息打印,非税务信用证明)。
有意参加本次活动的商户,请向注册地所在辖区主管部门提交以上报名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压缩包,命名为“XX企业**市2026年“惠享** 乐购钦城”零售促消费活动报名材料”)。由辖区主管部门初****商务局审核,经审核通过并完成风控筛查后列入活动参与名单。
各商户请于2026年10月30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辖区主管部门,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辖区相关主管部门联系,报名咨询电话如下(请按企业注册地所在辖区,于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
****商务局:0777-****166
****商务局:0777-****022
****监管局:0777-****700
****监管局:0777-****649
自贸区******发展局:0777-****191
****:0777-****089
附件:1. **市2026年“惠享** 乐购钦城”零售促消费活动商户报名表
2. 诚信经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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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