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单位《关于审批**县岩茶乡龙台村各老寨、大交威区域矿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参考********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后,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完成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加快推进解决**县区域矿洞历史遗留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同意建设**县岩茶乡龙台村各老寨、大交威区域矿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名称:**县岩茶乡龙台村各老寨、大交威区域矿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工程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岩茶乡龙台村各老寨屯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1565米矩形断面浆砌石排水沟,挡土墙1752米,高压旋喷桩14971.6米。
(二)**20口地下水监测井,设备间500平方米,1套1000立方米/**处理设备,安装收集管1400米。
(三)**1间9平方米监控室,配备总锑、总砷、流量在线检测设备及在线监测系统硬件与软件。
(四)场地平整29592.08平方米,铺设多层土工布、土工膜、排水网等35510.5平方米,500毫米黏土层14796.04立方米,300毫米厚种植土层8877.62立方米。
六、环境保护及工程节能
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七、项目招投标
要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3526.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60.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4.38万元,预备费261.19万元。资金来源:2026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300万元,自治县本级财政资金1226.11万元。
九、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桂财资环〔2025〕100号,桂财资环〔2026〕27号等。
请据此批复尽快完成下一步的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后报我局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隆林****改革局
2026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隆林****改革局办公室 2026年8月24日印发
附件
**县岩茶乡龙台村各老寨、大交威区域矿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工程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勘 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 计 | 核准 | 核准 | ||||||||||||
| 监 理 | 核准 | 核准 | ||||||||||||
| 其 他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文件规定,该项目**工程、设备采购须进行公开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8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