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项目(GXCQJY26-1189)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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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公司25%股权转让项目(GXCQJY26-1189)
【信息时间:2026-10-29 00:00】
**捷****公司25%股权转让项目(GXCQJY26-1189)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挂牌价格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挂牌起始日期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捷****公司25%股权转让项目(GXCQJY26-1189)
****1 万元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6-10-29
否2026-11-25
否否
否涉及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标的企业简介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所属行业 成立时间 所在地区 住所/注册地址 企业类型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决策文件类型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规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审计机构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备注 资产评估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报告文号 资产评估结果 流动资产(万元) 长期投资(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无形资产(万元) 其中:土地使用权(万元) 其他资产(万元) 总资产(万元) 流动负债(万元) 长期负债(万元) 总负债(万元) 净资产(万元) 标的对应评估值 是否与企业清算或破产相关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 优先权交易规则 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说明 优先权情况说明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 保证金处置方式 披露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项目报名联系人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捷****公司

**捷****公司****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8日,由****(持股比例25%,****集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已全部实缴到位。捷泰****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0700MA5P68E88D),经营范围包括:资产、资本运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的投资经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及其他业务;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土地整理等。

标的的详细信息****交易所****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查阅。
25
房地产业
2019-11-18
** **市 **区
**市**区鸿亭街332号
其他
国有参股企业
股权转让通知书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00万 人民币
姜涛
小型
****0700MA5P68E88D
否
业务无法提供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集团有限公司 75 %
2 **** 25 %
2025 年
28,510.389971 -14,086.645396 -14,086.645396
16,307.910437 41,128.455381 -24,820.544944
****事务所(特****分所
财务数据摘自《**捷****公司审计报告》(中瑞诚审字[2026]第612604号)
2026-06-30 27,276.841243 -25,932.348733 -25,932.348733
月报 16,530.99483 41,531.323192 -25,000.328362
财务数据摘自**捷****公司2026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祥浩资产土****公司
2026-01-31
****政府****委员会
2026-09-16
桂祥资评报字(2026)第0076号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16,724.7 18,194.11
—— ——
—— ——
—— ——
—— ——
—— ——
16,724.7 18,194.11
41,601.05 41,601.05
—— ——
41,601.05 41,601.05
-24,876.35 -23,406.94
-5,851.735 万元
否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拟转让股份数 持有产(股)权比例 持有股份数 是否转让非主业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在地区 住所/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资本 所属行业 经营规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
25 %
——
25 %
——
否
914********743511T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
** **市
**市扬帆大道35号开投大厦综合办公楼二十二楼、二十三楼
郑豪斌
235,000 万人民币
资本市场服务
大型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政府****委员会
114********87640XN
——
批复
关于审定《**捷****公司25%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
2026-09-16
——
1 万元
一次性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交易所集团签订成交确认书、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的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并于成交确认书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2.项目正式挂牌并成交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付清股权转让价款。受让方交****交易所集团在接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

3.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从评估基准日次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捷泰公司的亏损、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款。

5.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评估标的企业债务风险,正式挂牌后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接受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现状。

1.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未被吊销/注销;

2.具备与标的企业(房地产/物业)主业匹配的行业经验与运营能力,自身或控股股东/实控人具备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相关资质;

3.具备足额支付转让价款的财务能力;

4.近3年未在产权交易市场被认定为违规、****集团列入黑名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标的状况确认书;

3.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相关资质材料;

4.具备与标的企业(房地产/物业)主业匹配的行业经验与运营能力,自身或控股股东/实控人具备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相关资质;具备足额支付转让价款的财务能力;近3年未在产权交易市场被认定为违规、****集团列入黑名单的承诺性文件(承诺书)。

5.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

1.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

2.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3.意向受让方所提交材料须经转让方审核,并由转让方进行最终资格审定。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等有关材料,对标的企业进行实地勘察,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企业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受让标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不因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标的企业、********交易所****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进行追责和索赔。

2.资产评估基准日(2026年1月31日)前及基准日后至股权交割日前,捷泰公司的所有债权、****公司承继,****既不享有该等债权,也不承担该等债务。

3.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于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4.股权交割方式,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集团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凭交易凭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5.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所有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企业的各类资质,按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经各相关部门依法重新核定后由标的企业继续沿用。

7.本次股权转让项目过渡期形成的损益(盈利或亏损)均由受让方承担,不再开展过渡期间企业损益财务专项审计工作,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8.**捷****公司因债务纠纷问题,被列入被执行人。

9.捷泰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主要开发“**彰泰红”房地产项目,该项目位于**市**新区子材东大街与望州****医院旁),因债务纠纷问题,项目目前已处于停缓开发建设状态。****事务所(特****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瑞诚审字[2026]第612604号),截至2026年1月31日,捷泰公司资产总额16724.70万元,负债总额41601.05万元,所有者权益-24876.35万元,资产负债率248.74%。

重要风险提示:

(1****公司项目已停工,涉及工程欠款、购房户权利主张、抵押债权及其他债务纠纷。项目后续处置或续建形成的收益,可能需依法定顺位向工程款债权人、抵押权人、购房消费者等主体清偿。意向受让方存在投入资金后无法取得对应资产权益、投资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

(2)项目停工期间及后续续建过程中,捷泰公司将持续产生逾期竣工违约金、工程款、物业管理费、续建成本及其他经营性负债。该****公司,并可****公司净资产、贬损标的股权价值。

(3)标的企业存在重大或有负债、隐性债务的风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尽调核实和自行承担潜在风险。

(4)竞买人需充分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本风险提示不构成任何投资推介,不承诺任何收益。

10.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作为标的企业股权持有人,以其认可的认缴金额,对标的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标的企业的主体资格未发生变更,仍由其继续承担原有的债权债务,但受****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垫款至标的企业,对标的企业债务受让方应对未足额缴纳出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以便标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还清债务。

11.股权转让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标的企业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12.其他约定事项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13.****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市**区玉洞大道33****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0771-****762。
不参与
2 万元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2026-11-25 17:00:00

1.交****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前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4.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退回(不计利息)。

5.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股权交易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1.受让方交****交易所集团在接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

2.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退回(不计利息)。

3.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他意向受让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名称 操作
标的状况确认书
股权转让合同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其他方式:****集团通知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
网络竞价
钟先生0771-****411
钟先生193****7713

总则

第一条 ****交易所****公司****交易所集团)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集团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集团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交易所集团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交易所集团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集团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交易所集团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集团官网(www.****.cn)及第四产权(www.****.com****集团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 ****集团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集团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 ****集团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集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集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九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集团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十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集团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集团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集团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易所集团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交易所****公司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六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交易所集团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交易所集团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团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集团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交易所集团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交易所****集团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集团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集团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交易所集团。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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