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南康供销合作社原南光旅社临街土地(银丰东路208号)公开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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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社临街土地(****)公开招商公告

各意向竞租方:

现对********旅社临街土地(****)进行公开、公平招商,内容如下:

一、招商土地概况

此次招商土地资产为********旅社(****)地块内局部土地(详见附件1示意图),位于临银丰东路与横新路一侧,呈L字型,面积约354㎡,地上现状为空地,拟计划对外公开招商,由中标人投资建设一层槽钢结构临时性设施,用于商业、零售业经营。

二、二、招商标的

(一)(一)招商标的

********旅社(****)地块内临银丰东路与横新路一侧临街354㎡(具体面积以测绘报告及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为准)空置土地。

(二)土地权属及性质

招租方为该土地合法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证号:合国用(1989)第880564号,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地。

需注意事项:

1.中标方需按照****所提供的设计方案投资建设一层槽钢结构临时性设施,且自行办理土地使用和建设等相关的手续,通过消防评估后再由中标人作商超经营。该一层槽钢结构临时性建筑共计9间铺面(详见附件2设计图纸),其中临银丰东路一侧7间,每间4m*8m;临横新路一侧2间,每间4m*6m。该建设造价不得低于865元/㎡,投资总额不得低于306120元。

2.中标方投资建设的一层槽钢结构临时性设施所有权自建成之日起归招租方所有;合同期满后,中标方需按期满现状无偿移交招租方并归招租方所有。

3.该场地位于**镇银丰东路规划路扩建范围,根据**镇现有土地空间规划,无法建设永久性建筑,招租方不对土地的规划条件、环保要求等做任何承诺。中标方自行对接相关当地主管部门办理临时建筑建设全部手续并自行维持全部租赁期间临时建筑合理使用,招租方积极配合(如出具土地权属证明等),但不承担任何审批结果责任。若因划拨土地性质、中标方未取得合法审批导致建设无法进行、被责令停止使用/拆除,招租方不承担赔偿、补偿,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4.中标方须严格按照招租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对土地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中标方应依法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完成相关建设工作;中标方须严格按照槽钢结构建筑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消防等专项验收要求;工程竣工后,

中标方应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进行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10日内将完整验收材料提交招租方备案。工程投入运营前,中标方需通过消防评估并办理相关消防安全许可,未获得许可前不能营业。

三、租赁费用标准与投标规则

(一)租赁费用标准

年租赁费用底价为5万元/年,每年按12个月计收,满5个计租年度后,第6个计租年度起年租金在上一期基数上调5%。建设期(自场地实际交付之日起算6个月)不收取租金,按“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付租金。

(二)投标规则

1.本次竞标采用一次性暗标竞标方式进行,意向竞标方需对年租赁费用进行报价,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此底价,不设上限,报价高者中标,若出现相同最高报价,则在现场做出二次报价。

2.意向竞标方需向****进行报名成为竞租方,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价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竞价保证金视为未报名;报价截止日期前,意向竞标人需以信封密封的形式将填写报价表交至****办公室(报价表报名现场领取),未上交者或未密封上交者视为无效报价,取消竞标资格。

四、租赁期限

总期限:十年,含六个月的建设期,建设期内不收取租金;合同签订后5日内,需预收第一年建设期外半年租金,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五、五、费用承担

一层槽钢结构临时性设施建设、水电、消防设施与评估、竣工验收、税费、管理、日常经营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六、招租具体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二)报名阶段

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7日。

地点:****办公室,联系人:沈生、廖生,联系方式:138****1313、138****0522。

要求:意向竞标方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领取招商方案等资料,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三)报价阶段

报价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7日。

报价要求:竞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租方要求进行报价。

(四)竞价与评定阶段

时间与地点:2026年11月9日上午10时,在****办公室现场公开进行。

结果处理:中标者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竞标不中的,该保证金于竞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五)合同签订

中标方须在结果公布后5个工******社签订书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次高价者依序递补。

租金支付:中标方须在合同规定之日交清首年半年租金。

七、竞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投标方)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2.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无不良诚信记录、社会信誉好,且承诺在租赁期间遵守招租方基于租赁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的正当管理。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场地说明

因该场地现位于**镇银丰东路规划路范围,如遇到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制止建设或拆除地上建筑物不能使用该场地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此租赁行为自然终止;如出租方因项目建设需要收回场地,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已收租金按已使用日期折算,余款无息退还,建筑物补偿:按承租方剩余租赁年限与总租年限的比例核算归属,具体金额=(剩余租赁年限÷总租年限)×建筑物经双方委托第三方评估确认的金额。

(二)特殊情形处理

若在规定时间内无竞租方报名,招租方将依法收回场地另行处置。若有效竞租方仅有一名,则以其报价金额确定为年租金,并直接确认为承租人。

(三)其他事项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招租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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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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