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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鸿华户向我局提出个人自建房项目加层建设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4〕57号)、《**市**老**控制性详细规划》《******局关于印发〈**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补充规定(2026年修订)〉的通知》(河自然资规〔2026〕2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庆远镇三桥南路与日虹路东北交角玻璃岭安置二区1栋3、4号。
二、公示内容
该项目占地面积为120.12平方米,拟建设层数为主体五层、第六层(东面)局部建筑,总建筑面积不超过711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东面部分不超过22.45米。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5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区龙隐路6号)。
(二****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设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区龙隐路6号,电子邮箱:ghxxzx@hechi.****.cn,邮编;546300,联系电话:****220)。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邓鸿华户个人自建房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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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