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委员会(隆****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批复**华侨管理区冠机片区排水排涝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由中****公司完成编制,并经****集团有限公司评审,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以及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项目名称:**华侨管理区冠机片区排水排涝项目。
三、项目拟建地点:**华侨管理区。
四、项目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2.8米×2.0米箱涵共78.43米,2.8米×2.2米箱涵307米,d2000圆管涵共21米,雨水检查井共10座,新增预制盖板共287米,盖板涵清淤共195米,现状明渠加深长度共1400米。
五、原则同意**华侨管理区冠机片区排水排涝项目初步设计。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498.6949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7.2809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666667万元,基本预备费23.74738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七、接文后,请在下阶段按照初步设计评审报告及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开工手续。
八、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核定后,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装修设计)应当符合初步设计,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不得超过概算。请严格根据批复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控制性指标实施项目,不得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以及改变建设资金用途等。如项目发生较大变更,包括拟变更建设地点、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投资占原总投资10%以上等,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我局调整或重新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附件:**华侨管理区冠机片区排水排涝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表
2026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华侨管理区冠机片区排水排涝项目
初步设计概算总表
项目名称:**华侨管理区冠机片区排水排涝项目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金额(元) | 费用占比(%) |
| 一 | 工程费用 | ****809.43 | 79.66 |
| (一)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809.43 | 79.66 |
| (二) | 设备购置费 |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776666.67 | 15.57 |
| 三 | 预备费 | 237473.81 | 4.76 |
| (一) | 基本预备费 | 237473.81 | 4.76 |
| (二) | 涨价预备费 | ||
| 四 | 建设期融资费用 | ||
| (一) | 建设期融资资金利息 | ||
| (二) | 其他融资费用 | ||
| 五 | 流动资金 | ||
| 合计 | 建设项目总投资 | ****949.91 | 100 |
| **** 2026年10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