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关于隆安华侨管理区冠机片区排水排涝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广西-南宁-隆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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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委员会(隆****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批复**华侨管理区冠机片区排水排涝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由中****公司完成编制,并经****集团有限公司评审,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以及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项目名称:**华侨管理区冠机片区排水排涝项目。

三、项目拟建地点:**华侨管理区。

四、项目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2.8米×2.0米箱涵共78.43米,2.8米×2.2米箱涵307米,d2000圆管涵共21米,雨水检查井共10座,新增预制盖板共287米,盖板涵清淤共195米,现状明渠加深长度共1400米。

五、原则同意**华侨管理区冠机片区排水排涝项目初步设计。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498.6949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7.2809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666667万元,基本预备费23.74738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七、接文后,请在下阶段按照初步设计评审报告及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开工手续。

八、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核定后,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装修设计)应当符合初步设计,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不得超过概算。请严格根据批复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控制性指标实施项目,不得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以及改变建设资金用途等。如项目发生较大变更,包括拟变更建设地点、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投资占原总投资10%以上等,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我局调整或重新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附件:**华侨管理区冠机片区排水排涝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表

2026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华侨管理区冠机片区排水排涝项目

初步设计概算总表

项目名称:**华侨管理区冠机片区排水排涝项目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金额(元)

费用占比(%)

一

工程费用

****809.43

79.66

(一)

建筑安装工程费

****809.43

79.66

(二)

设备购置费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76666.67

15.57

三

预备费

237473.81

4.76

(一)

基本预备费

237473.81

4.76

(二)

涨价预备费



四

建设期融资费用



(一)

建设期融资资金利息



(二)

其他融资费用



五

流动资金



合计

建设项目总投资

****949.91

100

**** 2026年10月15日印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