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委员会(隆****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核批复**华侨管理区那飞—三涵片区排水排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华侨管理区那飞—三涵片区排水排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南****集团有限公司编制,****集团有限公司评审,根据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项目名称:**华侨管理区那飞—三涵片区排水排涝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华侨管理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3000×2500~5000×3500雨水箱涵54.2m,排出口1座;砼护坡明渠段15m;土沟开挖土方量6634.83m3。
五、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和技术标准。
六、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269.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8.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96万元,基本预备费24.48万元。
七、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并经评审后报我局审批。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本次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须到我局重新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华侨管理区那飞—三涵片区排水排涝项目招标核准
意见表
2026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华侨管理区那飞—三涵片区排水排涝项目
招标核准意见表
| 招标 内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包括未达到必须招标的情形)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重要设备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1.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令第16号)、《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委员会令第9号 ****委员会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以及《**壮族****委员会关于转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桂发改法制〔2018〕789号)等,核准该项工程建设的招标方案,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设备、其他等未达到法定招标规模标准,可以不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环保费用、前期工作及其他费用、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等,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026年10月10日 | ||||||
| **** 2026年10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