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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中国****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和****公司注册、核准中国****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和****公司、中国****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信达****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公司、****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377号)(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中国****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吸收合并****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
根据《中国****公司、****公司、****公司关于实施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的联合公告》,自本次吸收合并交割日(即2026年10月26日)起,中金公司承继及承接信达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公司成为信达****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澳亚基金”)的主要股东。
信达澳亚基金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和相关法****公司主要股东变更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信达****公司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