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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使用权人黄绍义的申请,要求办理位于巴马镇文化街(**市三高对面)167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审批手续,该宗地占地面积94.03平方米,地上房屋现状为三层。该宗地四至界线:东南以该宗地墙外为界邻黄凤美住宅,东北以该宗地墙外为界临巴马镇文化街,西北以该宗地墙外为界临黄绍培房屋,西南邻通道。因该房目前已成为危房,黄绍义申请推倒重建,按照**县县**最新规划要求,该宗地符合重建占地面积为94.03平方米。我局拟为申请人办理城镇住宅用地审批手续,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经核实,该宗地原由巴马镇文化街一队居民黄武武、莫乜含于1965年****人民政府同意占用文化街土地建房,后续建成现在的房屋规模。黄武武、莫乜含夫妇病故后,经其家人共同协商一致由黄绍义继承该房地的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以及《****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意见〉的通知》(巴政办发〔2023〕162号)的有关规定,现依法对该地块和房屋使用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若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各界人士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方式:****,0778-****661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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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