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公路改造建设所: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县2026年帮扶资金桥梁建设项目—****村委兴州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旧州镇民主村及周边地区交通条件,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县2026年帮扶资金桥梁建设项目—****村委兴州桥(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县农村公路改造建设所。
三、项目地点:****村委。
四、项目建设标准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桥梁工程,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桥梁全长68米,桥面全宽12米,跨径布置为3×20米,上部结构采用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接盖梁桥台、桩柱式桥墩。桥梁两侧设置引道与现有道路顺接,0号台岸引道长20米,3号台岸引道长50米。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引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388.49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99.82万元,第二部分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5.80万元,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为50.79万元,第四部分预备费为32.0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计划建设工期为11个月。
六、原则同意《可研修订稿》提出的建设方案;项目招标工作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的要求开展招标投标工作。
七、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该项目属于目录中的“公路”,不需要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九、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落实建设资金,早日开工建设。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防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附件:招标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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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