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开展我县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根据《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农建发〔2025〕5号)、《**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细则(试行)》(桂农厅发〔2025〕96号)、《**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细则(试行)》(桂农厅发〔2026〕4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对**县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进行询价采购,为科学合理制定采购控制价,现面向社****公司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
2.采购人:****
3.服务地点:**县辖区内各乡镇补充耕地地块
4.服务规模:约1289******局最终移交亩数为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资金预算:人民币57.6004万
二、采购服务内容(含税包干)
1.资料收集核查:对项目地块图斑等基础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
2.外业实地核查:现场核实地块位置、有效土层厚度、砾石含量、地形坡度、灌排保障条件、农业生产适宜性,现场拍照取证,填写野外调查记录表;
3.土壤样品采集与CMA检测:按规范采集土壤样品,送具备CMA资质实验室开展检测(含肥力指标、重金属指标等规范要求指标,出具CMA检测报告);
4.评价与成果编制:开展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编制《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报告》、配套图件、台账、数据库;
5.配合审核服务:配合县级、市级等上级部门的核查验收、现场复核及整改完善工作;
6.资料整理归档、成果移交等全部配套技术工作。
三、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10月30日
四、报价函投报要求
各报价单位于2026年10月30日18:00前统一将报价函寄送至**县**镇云山大道银发大厦7楼706****耕保中心,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776-****639。报价时间以收到的文件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报名。现场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编制分项报价表,列明总价、税费等明细;
2.主体资格材料:报价单位须为具备合法经营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3.报价须真实合理,严禁恶意低价或虚高报价,一经发现,该报价作废。
4. 本次询价结果仅作为项目采购控制价核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采购中标依据。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询价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报价产生的所有成本。
2.我局对本次询价资料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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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